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开区、郑东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纳入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各年度数据填写完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交参评信息前须获得2018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

二、评价依据

1.《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2.《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豫科〔2017〕156号)。

三、评价条件

企业符合“评价对象”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有关条件。

(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亿元以下;

2.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前两个年度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20%(含)以上;

3.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25%(含)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5.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帐目,技术、经营管理团队稳定。

6.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

(二)“科技小巨人”企业

1.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2亿元以下;

2.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前两个年度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20%(含)以上;

3.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25%(含)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有权或3项(含)以上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4.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帐目,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

5.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和违法记录。

三、评价程序

(一)企业申请

1、企业对照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要求的,在服务平台(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zxqy.hnkjt.gov.cn)“科技小巨人(培育)”栏目,提交“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入库申请,并上传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入库申请企业承诺书。注意近三年数据不完善的,请通过“完善备案信息”补充完善近三年统计数据,附件中未上传研发投入预算管理制度的请补充上传;

2、请企业填写“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1)或“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将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备案承诺书及推荐汇总表等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二)县(市、区)审核推荐

1.材料审核。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备案条件,对本地区申报企业的网上资料进行审核。

2.信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其近两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汇总推荐。将加盖公章的“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和“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由各县(市、区)统一报送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文档至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工作邮箱。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日     

(二)联系人:周伟  67185359       

(三)工作邮箱:zzkjjgxc@163.com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