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首批辐射区辐射点遴选结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对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自创区首批12个辐射区、108个辐射点名单予以公布。按照有关规定,辐射区、辐射点享受我省支持自创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纳入自创区统计和考核体系。

  各地要制定支持辐射区、辐射点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好辐射区、辐射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辐射区、辐射点的指导与支持;省自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实现自创区核心区与辐射区、辐射点良性互动发展。

  附件:1.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区名单

     2.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点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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