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修订的通知》的通 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修订<河南省节能低碳与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的通知》(附件4)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填报。

一、征集范围

(一)重点节能技术

(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

(三)清洁能源技术

(四)低碳技术

(五)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六)水污染防治技术

(七)土壤污染防治技术

(八)面源污染防治技术

(九)其他节能低碳与环境污染防治技术

二、征集条件

(一)技术成果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先进适用,效果明显。

(二)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三)知识产权明晰,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优良。

(四)技术成果未列入《河南省节能低碳与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或已列入《河南省节能低碳与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但有新的技术突破。

三、申报要求

   (一)技术提供单位填写《节能低碳与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1)和《节能低碳与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成果报告》(附件2)。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可靠,填写《节能低碳与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征集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二)有关单位通过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单位)申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单位通过管委会申报。

(三)纸质技术成果申报表(技术提供单位盖章)和技术成果报告(技术提供单位盖章)以及加盖主管部门章的汇总表一式三份由各主管部门(单位)于2018年12月7日前统一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发处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兵  史明全

联系电话:0371-67180456  

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市科技局217房间

邮编:450006

邮箱:kjjsfc@163.com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