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省级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拟配套支持情况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试行)》(豫财科〔2017〕166号)规定,省财政负担企业年度研发费用补助资金不超过50%,剩余部分由市财政负担。现对2018年省级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拟配套支持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实名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

郑州市科技局    0371-67180458

市科技局直属机关纪委 0371-67174066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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