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郑州市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科协《关于举办2019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决定举办2019年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2019年5月19-26日

(二)主题

科技强国  科普惠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精神,集中展示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提高全民科学意识、科技能力和科学素养,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动员号召全市科技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着力营造优良创新环境,全面提升全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突出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凸显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共享科技创新成果,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助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启动仪式

按照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统一安排,2019年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由省市区联办。

1.时间:2019年5月19日上午9:30

2.地点:暂定

3.主办单位:河南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科协、郑州市人民政府

4.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启动仪式市领导邀请及有关议程组织;联合有关单位征集、梳理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联合有关单位征集、梳理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组织启动仪式参加人员;邀请市级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二)重点活动

 1.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军民科技融合成果展。军民融合发展是从国家发展和安全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通过展示军民科技融合创新成果,以实物、模型及应用场景影像为主,结合图片、展板、视频、技术展演等多种形式,展示在高端智能装备、通信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取得的先进军民融合技术创新成果,推动社会公众强化国防意识,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2.重点项目推介发布。结合实际,以项目路演、成果发布、合作对接、项目招商、政策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技术成果推介等形式,鼓励邀请有关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科技贷合作银行)以及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基地)等单位参加,助推项目投资融资和落地。

 3.科技支撑美好生活体验。针对公众对科技多样化需求,展示科技自身高质量发展成就,举办互动、体验、参与性的科技活动。面向青少年、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部队官兵开展针对性强、趣味性高的公益活动。针对科技热点问题,组织专家进行通俗化讲解、实验演示、互动体验,推出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4.公共科技资源开放。推进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激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兴趣。推进各类科研机构、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向社会开放,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

5.促进科技成果惠民。结合生产生活需求,开展节能低碳、大气、水、土壤和面源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综治和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禁毒教育、防震减灾等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公众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灾害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各类媒体在科学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普及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倡导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尊重创新创业活动。
       6.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宪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关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认识,推动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法律素质提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依托优势资源,举办各具优势和特色的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制定方案。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举办好本地区的科技活动周活动。各单位请于2019年4月20日前,填报《2019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9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并将本辖区重点项目及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分别汇总,每类备案表汇总形成一个word文档,电子版发送邮箱zzskjjfgc@163.com。

(二)精心策划,加强宣传。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组织要重视2019年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记者深入活动现场,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广播电视科普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创新科普宣传方式,拓展科普宣传载体,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三)做好总结、不断提高。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5月29日前向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 3分钟),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zzskjjfgc@163.com。

(四)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处67177127、67181456,邮箱:zzskjjfgc@163.com 

 

                    2019年4月4日 

附件1

                           2019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主管部门


举办地点


举办时间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活动经费


拟参加人数


(主要活动内容、方式、参加人员、宣传方式) 

注:请按通知要求填写表格于4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法规处,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zzskjjfgc@163.com。附件2

                            2019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

                                           和大学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开放时间

开放内容

具体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注:请按通知要求填写表格于4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法规处,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zzskjjf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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