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明单位创建有关要求,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好人好事,引导局系统人员自觉践行善行义举,助推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新跨越,经研究,决定在局系统组织开展善行义举、四德优秀典型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善行义举,包括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另一类是四德典型,包括社会公德模范、职业道德模范、家庭美德模范、个人品德模范。
(一)善行义举
1、助人为乐模范:(1)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2)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模范:(1)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2)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3)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模范:(1)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2)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敬业奉献模范:(1)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2)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1)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2)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3)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二)四德典型
1.社会公德模范:遵纪守法、关爱他人、爱护环境、奉献社会,在社会上做一个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好公民。
2.职业道德模范:忠诚事业、诚实劳动、诚信待人,在工作中做一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真抓实干、勇于担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好公民。
3.家庭美德模范: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在家庭里做一个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好公民。
4.个人品德模范:知荣辱、勇担当、尽责任,在生活中做一个求真从善尚美、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积极向上有品德的好公民。
二、评选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善行义举、四德模范的重要意义,认真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使评选活动成为干部职工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提升思想道德素质、推进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1.推荐范围。局系统所有在职干部职工。
2.推荐人数。机关各处室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局属各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三分之一。
3.评审办法。局机关党委将从推荐候选人中选出具有代表意义的优秀典型,在局系统善行义举四德榜公示表彰。
4.报送要求。请于7月4日前将(单位)善行义举四德优秀典型推荐表纸质版报局文明办。
郑州市科技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