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不断转变理念、创新举措,大力推行行政指导、规范权力运行、努力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了全区民族宗教领域依法行政水平。
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自查自检工作,确保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依法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加强法制培训宣传。一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按区司法局工作要求,组织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课程学分学习及网上行政执法法律考试,完成率达100%。制定本部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及业务知识考试方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上报。二是举办领导干部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为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宣传、阐释及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和公民的法律意识,8月4日,邀请河南泰豫恒律所方续辉律师就《民法典》物权编的内容开展普法宣传知识讲座。
(三)完善制度,行政决策更加民主法治科学。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本单位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在2018年11月底与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签订为期三年的《法律顾问合同》,开展法律事务咨询工作。对局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在项目管理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有效避免违法违规问题的出现。同时按照区政府要求,我局已将法律顾问情况报区法制办进行了备案。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律审核、审议决定、签署、公布等程序进行,同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认真落实了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有效期制度、备案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在出台规范性文件前,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审查通过后及时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公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行规范性文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完成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和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为10人。执法监督证1人,执法证9人(含新增行政执法证2人、无注销证件)。二是今年是全省统一换发新的行政执法证件之年,自2020年6月份以来,跟随区司法局工作安排,开始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准备工作。填录表格,系统申报,原持证执法人员经过参加省、市、区三级司法部门举办的各项培训及现场、网络考试等学习、考核,8名同志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考核并顺利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2名行政执法人员补考成绩还未出。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不断规范行政执行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应用全区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二是开展“三项制度”知识竞赛活动。本单位现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0人,其中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1人,行政执法证9人。按文件工作要求,一是现持有行政执法证9人全部参加“三项制度”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人员参与率达到100%;二是经参加网上知识竞赛考试,汇总成绩后,9人中满分1人,90分以上3人,80分以上3人,不及格2人,成绩优良率达78%,合格率达78%。12月30日下午,未通过考试2人依规参加了全市“三项制度补考。
3、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完成涉及“四级十同”事项的系统录入。先后4次开展对辖区清真食品大检查活动,收缴转让、仿冒牌证14个,责令限期整改12家、摘牌取缔2家。2020年全年共依法办理清真牌证审批162件、公民民族成分确认初审10件,行政检查45件,不断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充分运用法治政府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开展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推进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职权设定、具体执法行为进行实时、全程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等工作相结合,统筹部署,一体推进。
(六)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效能。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努力提升行政应诉能力,不断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2020年局机关行政应诉0件、行政复议1件。
(七)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放在第一位,从执法、守法各环节,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本部从接到疫情防控工作指令以来,及时安排部署全体工作人员下派到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工一街东里路、人民路东里路卡口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从农历新年第一天开始至3月20日接到全市统一撤回原单位工作的通知,在疫情防控卡口一线工作共计54天。卡口在做好基础性工作的同时(温枪测量、人员信息登记、提醒扫健康码带好口罩防护进出),还在所分包卡口制作疫情防控科学防控宣传版面。
(八)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全国最优指标推动提升。一是在11月27日,在部机关512会议室召开全体干部参加的优化营商环境以案促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围绕郑州市社保系统损害营商环境案件开展以案促改的通知》(郑纪发〔2020〕5号)。对照上级文件中指出的政治站位不高、人民立场不牢、工作作风不实、组织协调不力四方面问题,开展个人以案促改活动。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民宗窗口工作人员的个人素养及业务能力提升。后台人员临时按时参加区政务服务中心周例会,及时了解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状态及工作情况,在服务意识方面做到常提醒常督促,在业务能力方面要对所进驻项目做到熟知熟办。三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制定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金水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按年初抽查计划实施抽查检查工作。2020年建立检查对象库4个,执法人员库3个,抽查计划库4个,抽查事项清单4个,共上传市场主体库4次共346家,每次按10%的比例从市场主体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全年共35家。在每次检查完成后,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公示。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单位及个人,现场能整改到位的进行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到位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检查人员第一时间通知所属街道办事处配合督促整改,主管科室后续跟进处理,避免检查流于形式。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保障。
(九)理顺机制,执法工作更加严格规范。
一是确认行政执法主体。结合全区开展的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和确认工作,依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对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归纳。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推进权责清单工作规范化、法定化,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经梳理,行政许可1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处罚3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奖励1项,其它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5项。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民宗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今后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更好发挥民族宗教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