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

  • 索引号:397863874/2021-00014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通知
  • 成文日期:2021-02-09
  • 发布日期:2021-02-11
  • 体裁:意见
  • 文号:荥政文〔2021〕19号
  •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顺应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变化,提高全市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步伐,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郑州市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将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充分利用当前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加强协调服务,引导促成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上市;遵循“企业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按照“培育改制一批、辅导申报一批、挂牌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多渠道、多形式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力争3年内我市上市企业达到2—3家,挂牌企业达到100家。

    二、工作措施

    (一)充分挖掘和加快培育企业上市资源

    1.推动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支持符合上市挂牌基本条件的企业将存量净资产整体折股,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入股,引导其发起设立或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扩充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按照境内外不同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条件和规则,积极筛选符合产业政策、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以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纪录的企业纳入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挂牌的扶持力度

    1.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要积极做好企业上市挂牌的培育引导、宣传动员、考察调研、培训推介、奖励补助等工作。积极引导境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参与企业上市挂牌的培育工作,优化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建立具有战略联盟和合作关系的开放型股权结构。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要定期对经优选申报并被纳入市定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库的企业进行培育引导,定期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的企业回访,做到跟踪服务,协调各部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上市挂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2.将进入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辅导备案企业的上市募投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尽快办理项目备案和核准手续,尽快安排用地指标,加快办理土地报批手续和环评审批手续。

    3.对在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备案辅导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通过一企一议的方式,在发展用地、在项目申报、产品服务采购等方面积极提供支持。

    (三)加大对完成上市挂牌企业的奖励力度

    1.我市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包括直接上市和红筹模式),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给予10万元奖励;在展示板挂牌且当年度或前一年度税收达到5万元的,给予5万元奖励。

    2.对我市企业借壳上市并将其上市主体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荥阳的和我市以外上市企业将其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荥阳的,且迁入后实现约定或我市规定的投资税收目标的,按首发上市给予奖励。

    3.我市上市企业通过增发新股、配股等实施股权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按其融资额0.1%的标准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100万元。我市挂牌企业实施直接股权融资的,按其融资额0.5%的标准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20万元。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推动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主管工业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荥阳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研究加快利用全面多层次资本市场战略,针对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和上市后发展所涉及的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开展协调服务。

    (二)加强协调服务

    各级各部门要对企业上市挂牌过程的相关审批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对拟上市挂牌企业的服务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 

    四、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偷税、欠缴税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企业,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当年度不得享受本意见中所规定的政策。

    (三)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的意见》(荥政文〔2020〕34号)同时废止。为确保政策的连续性,2020年3月25日起已实现上市、挂牌、融资的我市企业,享受本意见的政策。意见施行期间如遇国家或上级政策调整的,按国家或上级政策执行。

     

    附件:荥阳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名单

     

                             2021年2月9日

     

    附  件

    荥阳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组成名单

    组    长:王效光  市长

    常务副组长:邢留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胡晓林  副市长

    成   员:张海庆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蒋绍斌  市科工信局局长

    李冠顺  市财政局局长

    张荣耀  市人社局局长

    胡建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惠玲  市住建局局长

    赵卫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马小海  市税务局局长

    刘洪涛  市环保局局长

    高俊卿  市金融办主任

    李忠魁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高俊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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