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财政局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工作

  • 索引号:00530322X/2021-00068
  • 发布机构:登封市财政局
  • 关键词:预算绩效
  • 成文日期:2021-03-02
  • 发布日期:2021-03-02
  • 登封市财政局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工作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和“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工作原则,登封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做好2021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工作。一是抓实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的管理实行支出科室科长负责制,对本科室联系预算单位申报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初审,并依据最后确定的预算安排数,组织预算部门(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进行调整;绩效评价中心对绩效目标进行抽审,抽审率不低于50%;对不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的、经审核低绩效或无绩效的项目,在预算安排时不予考虑。二是加强绩效目标批复管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在市人大批准的市级预算草案后,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批复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严格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监督指导联系预算部门(单位)组织预算执行,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三是建立绩效目标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批复的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依托预算绩效信息系统及时分析预算部门预算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拨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定期采集分析绩效指标数据信息,跟踪监控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及时调整低绩效、无绩效项目资金,杜绝财政资金新增沉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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