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询问调查公告
河南省沈丘县动物药品厂:
你单位于1998年在我市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宗,地块位于荥阳市豫龙镇赵家庄村二组,面积25.97亩,批准文号为荥阳市【1998】荥土建字第0005号《建设用地批准书》。
该宗土地目前处于未建设状态,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亦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有关文书,为进一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现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公告,请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前来我局615室接受询问调查。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萌、宋志磊,联系电话:0371-64652113、64652017,地址:河南省荥阳市荥泽大道与康泰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15室)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