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延长至3月20日

  • 索引号:397863874/2021-00079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医保
  • 成文日期:2021-03-19
  • 发布日期:2021-03-20
  • 荥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延长至3月20日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日前,根据郑州市通知精神,荥阳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延长至3月20日,在延长期内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延期结束后,将不再办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手续。特别提醒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要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影响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荥阳市医疗保障局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密切关注群众关心的医疗保障热点难点问题,多措并举,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最大程度满足城乡居民的参保需求,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医保权益,解决参保群众的实际问题,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促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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