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 , 编制本指南。
一、 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 .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 .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 , 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二、 主动公开
( 一 ) 公开范围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二 ) 公开形式
1. 经开区门户网站 http://www.zzjkq.gov.cn
2. 经开区政务公开网站 http://jkq.public.zhengzhou.gov.cn
( 三 )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 一 ) 受理机构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前程办事处党政 办公室
咨询电话: 0371- 62263001
通讯地址:郑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航路 196 号 。 邮政编码: 450000
电子邮箱: jkqcbysq@zhengzhou.gov.cn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 : 30-12 : 00 , 14 : 30-18 : 00
冬季 8 : 30-12 : 00 , 14 : 00-17 : 30
( 二 ) 申请方式
1. 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 前程办事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前程办事处 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公开指南 ” 栏目下载打印 ) ,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 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1 .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 .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 ;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 .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 四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 五 ) 注意事项
1. 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