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80759247/2021-00076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关键词:城乡建设成文日期:2021-03-29发布日期:2021-03-29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关于2021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河南辰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 5 家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 日。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筑业市场监管处 256 室。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联系电话:建筑业市场监管处 0371-86198882 监督举报电话: 0371-86199979 邮政编码: 450000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关于 2021 年第二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021 年 3 月29日
附件
2021年第2批资质审查意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