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 索引号:005299339/2021-00014
  • 发布机构: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政务,放管服
  • 成文日期:2021-03-30
  • 发布日期:2021-03-30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郑州市局的正确指导下,新郑市市场监管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监管,精细服务,精心谋划,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围绕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1.企业准入改革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四级四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一窗办理”、“注销便利化”改革全部到位。全程电子化登记不断完善,做到从“面对面”变为“键对键”实现了零见面办理业务,网上工商登记业务办理率达到90%以上。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上线,有效遏制“被股东”“被法定代表人”等问题。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深度结合,服务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数十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其中新设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压缩为2个工作日。开展了全流程网上注销,实施营业执照遗失公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免费公告,为企业省去了登报费用。全市市场主体持续活跃增长,截止11月中旬,全年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8164户,其中,各类企业5323户,个体工商户10886户。市场主体同比增加3.41%。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608份,《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3832份,《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8份。注册电梯2229台、起重机械145台、厂车209台,游乐设备1台、锅炉26台、压力容器101台,压力管道3段。

    2.产品准入制度改革加快推进。2019年是生产许可证网上审核的第一年,我市共有生产证企业44家,通过生产许可证网上年审的企业共有38家,新换证或延续企业3家(无须参加本年年审),未通过年审企业2家,不再属于发证产品的企业4家,搬迁出新郑的企业2家。

    3.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一是积极推进“证照联办”试点改革工作。为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在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审批事项中试点推进“证照联办”工作。按照“信息共享、视情容缺”的工作模式,推行“容缺受理”和“证照联办”机制,实现食品小经营店“准入”和“准营”事项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二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速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从2019年4月1日起,食品经营许可权限全面下放至各辖区监管所。三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容缺审批”,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先行审批,在审批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补正(补齐)相关缺乏条件(材料)即可。推行“一件事”事项,依据郑州市《“一件事”套餐》服务指南,推出“我要开饭店”、“我要开超市”等“一件事”便民服务套餐,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

    4.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我市商标申请件数为3685件、有效注册商标数3146件;有效注册商标累计11998件(截止2019年9月15日),有效注册商标数在全省县、市排名遥遥领先。已申报“瑞腾”中国驰名商标1件(瑞腾),申报地理标志商标1件(新郑龙湖樱桃),处于公示状态。

    5.积极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方式。我市新设立郑州市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简称ODR)6家,在郑州市6县6区尚属首例,为我市企业及其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电子商务纠纷处理服务,无需进行法律诉讼,快捷解决电商交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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