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行政审批、消防验收 工程监理工作第一季度例会

  • 索引号:005299208/2021-00039
  • 发布机构: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键词:综合,工作信息
  • 成文日期:2021-04-02
  • 发布日期:2021-04-02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行政审批、消防验收 工程监理工作第一季度例会

    2021年4月1日上午10:30,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中奇在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行政审批、消防验收、工程监理工作第一季度例会。

                                                                       

    会议由行政审批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科、建设工程咨询服务中心科长及副科长汇报 2021年第一季度工作。胡局长总结分管科室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对其分管科室在2021年第一季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表示肯定,但对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梳理:一是行政审批科因近期业务量增大,正常工作推进效率有所降低;二是消防验收科部分项目启动程序缓慢;三是建设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工作效率低下,随后要定期召开例会,通过会议传达上级精神,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平稳有序的推动监理工作的开展。

    胡局长对分管科室前期存在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所分管各科室全体人员要加强学习,在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的同时提高处理复杂事物的能力。

    (二)行政审批: 1、提高政务服务水平;2、明确科室副科长职责分工;3、对于重点项目的受理及转办要及时,对于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要按照时限要求进行,确保高效推进行政审批工作。

    (三)消防验收科: 1、除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之外,要加大执法力度及广度;2、严格禁止消防备案及验收程序启动缓慢现象,严禁问题长期积存,及时反馈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为扩展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广度,非房屋建筑以外的二次装修项目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

    (四)建设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1、要继续保持良好的财经纪律,增收节支,坚持每年的第三方财务审计工作;2、建立好会议层次制度,办公室要做好后勤及与局各科室业务对接工作,提高整体人员素质;3、扎实监理队伍,认准定位、搞好经营,主动与企业洽谈业务,树立良好的监理形象。

    (五)各科室负责人要带领科室全体成员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严格按照 “中央八项规定”进行自我约束,依法依规履行好工作职责,使各自承担的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