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审计局自 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月19日,对新郑市梨河镇人民政府2017至2019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梨河镇镇域面积 42平方公里,镇区面积8平方公里。全镇辖24个行政村,3.8万人,3.8万亩耕地。梨河镇是国家级卫生镇、省级文明镇、省级美丽小镇、郑州市中心镇。内设7个党政机构 : 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设置 5个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农业服务中心。
二、 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梨河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 但还存在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公务灶管理不规范。 2017至2018年,梨河镇人民政府以现金支出单形式列支伙食补助费20.79万元。
2.列支外单位费用19.87万元。
3.原始凭证缺失0.03万元。
4. 备用金管理不规范。 梨河镇政府备用金余额较大。截至 2020年2月底备用金余额为27.21万元。
5.租地协议签订不规范。
6.原始凭证不合规12笔金额8.24万元。
7. 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8.财务支出手续不健全1笔0.23万元。
9 .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15笔9.25万元。
(三)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拆迁补偿资料不完整。
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未申请立项。
3.部分工程合同订立不规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原始凭证缺失问题,要求该单位及时退还;对备用金不规范问题,要求该单位加强管理。对于预算管理方面问题,要求该单位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对于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该单位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 要求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对工程管理方面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 制度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建议: 对于预算管理方面问题,要求该单位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对于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确保会计资料能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 梨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原始凭证缺失问题、公务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部分问题梨河镇人民政府已作出书面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梨河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