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建立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豫建村〔2020〕384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住房安全保障质量,现就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动态监测机制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扛牢政治责任,切实把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动态监测作为一项常态化重要工作,持续加劲用力,做到焦点不散、靶心不变、频道不换,确保领导不松手、干部不松劲、工作不松懈。
二、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 危房改造清零行动指挥部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职能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指挥调度。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动态监测、部门协同等制度 。 细化动态监测工作方案措施,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矛盾问题,推动动态监测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做好动态监测。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和乡镇政府直接责任,有效发挥村“两委”、乡镇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开展政策宣传,做好问题核实和信息采集录入,每月将新增4类重点对象和排查发现的危房改造问题上报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和核验手机APP“反映问题”“灾情上报”模块,及时摸排上报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情况。
四、强化分工协作。住建、扶贫、民政、残联、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按照先确定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县级扶贫、民政、残联部门每季度向住建部门提供一次新增4类对象人员名单。县级住建部门对照提供名单逐户开展危房鉴定,及时将鉴定为C、D级的危房和日常工作中排查的“返危”危房纳入改造计划,及时处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和核验手机APP反映的问题,原则上前三季度上一季度确定的危房要在下一季度完成改造,第四季度确定的危房要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改造。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做好年度危房改造资金预算和新增危房补助资金筹集工作,为工作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五、规范信息管理。住建、扶贫、民政、残联部门要加强信息比对衔接,确保农户信息数据精准。县级住建部门要组织乡镇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及时建立农户纸质档案,相关信息及时精准录入《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各开发区、区县(市)住建部门每季度末月26日前汇总上报一次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进度情况。
联系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魏杨
电 话:67188915
附件: 区(县、市)第 季度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进度统计表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郑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