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 索引号:08080960X/2021-00040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成文日期:2021-04-21
  • 发布日期:2021-04-21
  • 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郑港 市 监〔 20 21 〕 31 号

     

    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机关各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是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为加强我区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省、市局年度抽查计划,制定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 1 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年度抽查计划规定的抽查内容和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各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覆盖、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一、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按照 分级分类制定抽查计划的原则,本计划分为两个层级:一是由市局部署抽查计划内容,分别是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等 16 个类别、 37 个事项,局各责任处(科)室要按照市局抽查计划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抽查 工作;二 是局机关各业务处(科)室部署抽查计划内容,分别是化妆品生产规范备案企业检查、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等 5 个类别、 17 个事项,由各责任业务处(科)室根据抽查计划要求组织实施。计划未覆盖事项或上级部署专项抽查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对接。

    局机关各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计划》部署抽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时间、比例等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抽查工作。

    二、科学开展抽查,规范工作流程
          一是要探索 将双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信用水平评估等有机结合,科学、合理确定抽查对象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精准监管;二是抽查检查工作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多种方式进行,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科学监管;三是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有关单位要在抽查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 “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公示,实现阳光监管。

    三、强化工作督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指引》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我局承担抽查任务的各责任处(科)室在落实上级和本级抽查任务的同时,要加强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落实抽查任务的协调督导,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强化人员培训,不断提高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推动形成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 1 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 2 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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