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政务的协调督办、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区政府办公室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区政府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等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及其他区政府办公室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议题的收集审核;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信访稳定、机关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地方志工作;负责县级地方志书备案管理;负责以“郑州市金水区冠名”的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和地方综合年鉴审批;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安排和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来访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政务值班室。负责市长热线交办的社会各界和居民群众的咨询、建议、投诉、举报、求助等非紧急事务的受理、协调、交办、督办、通报,以及遇有即办事项时的指挥调度;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接收、办理各单位报送的紧急重大情况及突发事件信息,服务区政府领导指挥处置紧急突发事件;指导、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务值班体系建设工作。
(三)文秘科。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上报、发出材料的审核和区政府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负责对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章的管理工作。
(四)政研科。负责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组织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调研工作;参与区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参与区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文稿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决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工作计划制定、综合协调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组织对重大决策事项的论证评估工作;承担区政府党组日常工作。
(五)政务督查科。负责组织拟订区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省、市、区三级《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的分解督查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负责省、市“重点民生实事”的分解、督促、督办落实;负责年内重大项目的督查;负责上级重大督查工作的协调和落实;负责上级主要领导批示件的督查落实;负责区长、副区长交办事项的协调督办;负责上级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区政府的建议、提案的分解和落实督办工作;负责区政府与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关联络工作。
(六)信息联络科。负责向市政府报送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上报区政府政务信息,负责编发《政府工作》《专报信息》;负责联系区委宣传部门协调新闻联络工作;负责信息交流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文电科。负责国务院及省政府、市政府的文件办理和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指导督促检查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安排工作;组织拟定会议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八)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组织区政府重大政策解读;联系区委宣传部门,负责政务舆情检测及报送,协调、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做好处置、回应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研讨、培训;组织实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网站建设,统筹协调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区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的综合管理和信息内容建设。
(九)法制科。负责对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政策、格式、文字及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工作;负责区政府为主体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新型城镇化建设科。负责综合协调新型城镇化建设、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等工作。
(十一)营商环境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有关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督办营商环境相关投诉、举报,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等;推进协调全区金融工作。
(十二)城市管理推进科。负责综合协调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路长制工作;负责调度、推进城市管理各部门工作协调联动,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十三)行政科。承担区政府办公室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励、人事教育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四)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