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科

  • 索引号:41604893X/2021-00887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关键词:民政事务科
  • 成文日期:2021-04-26
  • 发布日期:2021-04-26
  • 民政事务科

    民政事务科 (55058925)

    承担职能: 负责民政事务管理、养老服务、地名管理等工作。负责残疾人事业,负责慈善、红十字会工作。

    工作职责: 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城乡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殡葬制度改革并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地名管理,区界勘定和管理;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民政计财;民政核对中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认定和供养、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和临时救助(低保、五保);社会救助信息管理。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残疾人各项补贴发放,成人和儿童康复救助,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教育就业保障。慈善、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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