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索引号:08080960X/2021-00035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五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成文日期:2021-04-27
  • 发布日期:2021-04-27
  • “五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五一”正值春夏之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诱发因素逐渐增多,是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时期。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平安的节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五一”节日期间要注意食品安全,谨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注重健康饮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在家自行加工食品前,要先洗手,生食和熟食要分开,避免交叉感染,肉禽蛋类等食品一定要煮熟后食用,少吃不吃冷食、生食,用餐后要做好厨具清洁消毒工作;如需订购外卖请查验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防止配送污染。

    二、选择良好的就餐场所

    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请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用餐前要洗手,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少吃或不吃熟卤菜、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小龙虾、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不要食用河豚和野生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物,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以外的其他胃肠道症状或疾病。

    三、食品经营单位应做好食品相关防控工作

    食品经营单位要做好场所内的通风和清洁消毒工作,对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从业人员,必须及时调离岗位。冷菜间和备餐间室温必须控制在25℃以下,食品及原料冷藏温度在0~10℃,食品冷冻温度在零下18℃以下,要认真检查空调设施、食品冷藏、冷冻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作。同时要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

    四、注重消费权益法律保障

    在食品经营场所消费时,应索取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餐饮单位就餐后身体出现不适的,要及时就医,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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