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自2021年5月6日起开展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保单位申报当月在航空港实验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
二、申报时间
2021年5月6日-2021年6月24日
三、申报内容
在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即2020年月平均工资),个人工资收入按各险种政策封顶保底后作为本人2021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四、申报办法
缴费工资申报原则上采取“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登录“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网办业务综合服务大厅”(http://ylbz.z.digitalcnzz.com:18082/hsa-portal-ui/#/),进入“在职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参保单位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或遇到疑难问题的,可到航空港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现场咨询、申报。
五、申报要求
企业单位应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要求据实申报。
六、注意事项
申报前请务必关注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首页“掌上医保”中的“缴费工资申报”菜单中,下载“2021缴费工资申报”附件,了解登陆、注册“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网办业务综合服务大厅”方法及缴费工资申报演示视频、操作手册、相关政策、表格、电子报盘格式,熟知后再进行申报。
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咨询电话:60890238
2021年 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