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郑州市盲聋哑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做好创建工作。
一、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地特殊教育学校自评、申报的组织指导,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创建工作。
二、各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对照《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细则(修订)》,结合本校实际进行自查自评。具备条件的,可写出自查报告,经所属区县(市)教育局同意,于 10 月11 日前向市教育局申请评估,纸质资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501 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zedudxg@163.com。申请评估需提交:申报学校自查报告、《河南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申报表》(见附件)、区县(市)教育局的评估创建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区域人口及特殊教育基本情况、发展规划和措施、对特殊教育学校经费投入及教师配备,及指导特殊教育学校评估创建工作等情况)。
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活动,坚持以评估促建设、以评估促改革、以评估促发展的要求,坚持将评估创建活动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全市特殊教育 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