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方案》要求,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制订《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4日
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着力提升城市管理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市城市管理局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重要节假日和各类重大会议期间安全稳定,聚焦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着力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扎实、安全操作规程不遵守等问题,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提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构建人人关注安全、参与安全,多方联动,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格局。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事故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质扩面工作目标基本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学习培训
1.纳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局属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学习传达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和第一议题,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增强从根本上增强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局属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警示教育,组织集中收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进行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不断提高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3.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局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分管行业企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督促行业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企业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要切实加强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开展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有限空间和城镇燃气等危险作业和重点行业,督促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将培训延伸到企业一线作业人员,2021年度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积极组织本单位并督导行业企业单位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提高作业人员作业熟练度和规范性,增强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2021年度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5.组织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竞赛。综合处负责组织局属人员,局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理论考试,通过理论考试,检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成效;局属各行业监管部门适时组织专业技能竞赛,通过技能竞赛发现各行业企业在安全防护装备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提升作业人员技能水平,保障作业安全。
(二)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有限空间作业。公用事业、市政环卫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水、气、热等市政运行领域地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相关企业有限空间风险源辨识、台账建立、应急预案制定、作业演练、人员教育培训、防护装备配置、审批制度落实、作业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流程,保证作业安全,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势头。
2.窖井盖专项整治。市政管养中心要牵头做好城市公共区域窖井盖的监管和维护工作,完善窖井盖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窖井设施安全运行水平。重点排查整治建成区内的城市道路、广场、免费公园、绿地等城市公共区域内设置的所有窖井盖。2021年6月底之前对所有普查统计的窖井盖统一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年底前完成40%问题井盖的整治任务。
3.城镇燃气。公用事业处和综合执法监察支队要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巡检维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宣传教育实施、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经营许可获取和依法经营情况;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以及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贯彻执行燃气法规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4.城市排水。市政管养中心要加强管网病害排查,强化日常养护,确保管网畅通。重点排查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筹备、抢险队伍建设、应急演练情况;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建立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情况;城市易涝点积水点整治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地下空间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城市河道、排水工程和设施疏通维护情况,重点区域保障措施及警示提醒等情况。
5.城市供水。公用事业处要督促供水企业强化对厂区、管网、加压泵站、二次供水等重点设施的管理和巡查。重点排查供水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情况以及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情况;供水水质监测情况;管道维护与抢修作业应急保障情况。
6.城市集中供热。公用事业处要督促指导供热企业加强对管网设施进行巡检维修,及时排查和处置事故隐患,确保供热设施安全运行。重点排查供热热源、换热站及管网设施运行及巡检维修情况,供热管网设施老化、承压能力不足等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情况。
7.公园广场。市政管养中心要加强已移交管理的公园绿地,园博园管理处要加强对郑州园博园的安全运营管理。重点排查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游览、游乐等设施设备的日常隐患排查、维修维护管理情况,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节假日等高峰时段,防拥堵、防踩踏、疫情防控等应对准备情况。
8.城市水域安全。水务处(水务中心)、市政管养中心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公园游园、河道、坑塘、湖泊等城市水域,重点排查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防护设施设置,救生器具配备和安全巡逻防护等情况。
9.垃圾清运处理。市政管养中心要加强规范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活动。对现有场地、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排查生活垃圾违法违规倾倒转移,不规范清运作业,堆体违反安全技术规定情况;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做好对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的隐患排查整治。
10.市政设施。市政管养中心要加强城市隧道、桥梁、易积水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城市桥梁护栏规范设置情况;城市道路地下病害体探测,道路塌陷排查整治情况。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和市政环卫处要加强对广告牌、灯箱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1.消防安全。局属各单位要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重点排查本单位和行业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电气火灾和“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器材配备、灭火救援技能训练、消防应急演练等情况。
(三)提升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1.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局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1号),按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五有”标准工作要求,通过宣传发动、示范引领、召开现场会、严格督导等措施,持续深入推进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巩固提升已有成果,扩大覆盖范围,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综合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21年底,全行业建立符合自身风险管控实际与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双重预防体系。
2.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局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加强作业班组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实施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鼓励企事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示范班组评定,充分发挥示范班组的教学带动作用,提升企业整体作业标准化和安全管理水平。
3.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局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4.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要积极牵头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根据《河南省智慧城管建设导则(试行)》有关要求,谋划实施智慧市政、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执法、智慧停车等示范项目,深入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提升,向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转化。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提升工作,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谋划,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带队开展暗查暗访,组织督导检查。2021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暗查暗访不少于4次。
(二)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局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将文件精神转发企业,加强动态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督促各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及时、坚决、彻底整改。
(三)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局属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将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列为本次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重点,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各监管部门要强化同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协作,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综合执法监察支队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公开,适时将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把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整治提升行动与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要以此次整治提升行动为契机,对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系统分析、评估,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注重标本兼治,探索建立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五)强化舆论引导和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注重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局综合处。
整治提升行动期间,每季度首月1日前,要将上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并报局综合处;2021年12月25日前报送年度行动总结报告。联系人:李闯,电话:18037187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