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登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登封市财政局2021年度中介机构代理记账资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登财会[2021]3号)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则, 我局于2021年5月6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登封市宜鑫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MA469J5967)、河南省海晟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MA47PTAL18)、登封市亚创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MA466WAT0K )、登封市裕泽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MA4755ED77)、登封市浩泽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MA9G7H7Y57)、郑州市中明远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MA4100HP8B)。
二、检查人员名单:王新环(执法证号16011112006)、王胜昔(执法证号16011112007)、张艳红(16011112005)。
登封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