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信用建设规范化、系统化,切实做好我县信用修复工作,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按照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信用办〔 2018〕17号)文件要求,我大队于5月18日上午在我大队三楼会议室召开运输企业信用修复座谈会,此次座谈会由副大队长殷永奇主持,法制科、信息科、违章处理室负责人及我县辖区内12家运输企业参加。
会上宣读了郑州市社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2020年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郑信用〔2020〕3号)、中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规定,我大队要求12家运输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将失信违法信息申请撤销,到2021年8月底前,信用修复率达到80%,到年底前达到100%,最会与12家签订信用承诺书,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会积极主动在规定时限内纠正已有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 会严格落实 安全主体责任 。
我大队通过此次座谈会,指导运输企业履约和修复信用,为企业提升信用等级提供了自我修正良机,增强了企业合规经营、守信践诺和诚信自律的意识,不仅提升了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水平,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