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郑州市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根据《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最终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134名(其中,报考公安机关共96人,报考司法机关共25人,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共13人。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分组,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5月25日上午7:30(星期二)。
集合地点:河南警察学院(龙子湖校区)西门(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务必于5月25日上午7:30前,到河南警察学院(龙子湖校区)西门正对教学楼广场集合。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依据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
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上有关规定,并做好体能测评相关准备工作。
四、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集合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郑州市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知情同意书》(见附件2,要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隐瞒,后果自负),并按照公布的集合编组分别站队。
2、考生应当准备好体能测评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参加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测评时,不得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
3、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请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对少数身体不适的考生,请慎重选择或适度掌握,否则,引起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根据规定,怀孕考生可暂缓进行体能测评。请怀孕考生于5月25日上午7点30分前,将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和体能测评延期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带到体能测评现场交工作人员,经审核同意,可暂缓进行体能测评。
5、测评中,考生如因自身原因摔倒或受伤的,测评成绩视为有效成绩,不再另外补测。
6、体能测评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测评区域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7、测评前,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签字确认测评成绩(单项不合格的,现场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裁判、监督人员和带队工作人员代签确认并注明。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体能测评成绩无效,并报请有关部门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9、考生可自行携带食品和饮用水。
10、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1—67886257、0371—69621056
附件: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分组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和体能测评知情同意书
2021年5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