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河南高登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电力电子继电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 索引号:416264958/2021-00067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成文日期:2021-05-27
  • 发布日期:2021-05-2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河南高登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只电力电子继电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于 2021 年 05 月 27 日 对 河南高登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0万只电力电子继电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高登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0万只电力电子继电器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创新创业科技园 5 号楼

    河南省鸿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建设年产3000万只电力电子继电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厂房6900平方米,建设电力电子继电器生产线7条,规模为年产3000万只电力电子继电器。主要设备:全自动绕线机、冲床、点焊机、圆盘焊锡机、烘烤机、打标机、自动打铁芯机等。生产工艺主要为:外购原材料—自动绕线—磁路组装—点胶烘烤—端脚焊锡—检验检测—激光打标—成品入库 。

    废气: 焊锡废气:圆盘焊锡机位置上方设置集气罩和集气管道,焊锡废气经风机抽送至楼顶的过滤棉 UV光氧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根高于楼顶5m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有机废气:点胶工序固定工位,在点胶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同时在隧道炉出气口设置集气管道,点胶、固化废气经集气装置引至楼顶的过滤棉 UV光氧 活性炭吸附装置(与焊锡废气共用)处理后经过1根高于楼顶5m的排气筒(与焊锡废气共用)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卢店污水处理厂 。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 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 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 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 要求 。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次品和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电话: 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 生态环境分局 窗口

     


    附件
  • 登环建表[2021]21号.doc
  • 登环建表[2021]21号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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