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
根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下发 的《 关于开展第八批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豫人社函〔 2021〕114 号)和《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做好 202 1 年 河南省 博士后 创新实践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 ( 郑人社办〔 20 21 〕 267 号 ) 文件 精神, 现将我区 2021年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请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
一、申报范围
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且有意愿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 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
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市场前景较好的创新技术项目。
4. 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必要的生活条件及福利待遇。
(二)推荐条件
1. 建有国家级或省级科研平台。如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 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 近三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 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 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 属于支撑国家或省级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在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的企事业单位。
7. 建有 郑州市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的优先推荐申报。
三 、申报程序
本次新设基地工作采取 企事业单位 自主申报, 由区人力资源局 择优推荐, 经 市 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 实地考察并组织专家评议的方式开展 报省人社厅 。
(一)单位申报。 各 企事业单位 根据申报条件 申报省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按要求填写 《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以下简称 “ 《申报表》 ” )(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 博士后工作 ” 业务专栏-- “ 下载中心 ” 中下载) ,并提供相关材料(立项批复、成果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经 区 人力资源局审核后,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审核考察。 市 人社局 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科研队伍、项目研发、生产经营、发展前景等情况。
(三)推荐上报。 市人社 局 对申报材料初审, 根据情况 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 此次申报 单位的 名单并向省人社厅推荐上报 。
四 、 有关要求
(一) 申报单位按表中要求填写后,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用 A4 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 3 份、 总页数不超过 2 0 页) 。 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需在申报材料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二) 请各 申报 单位务必于 6 月 8 日下午 5 点前将纸质 推荐报告 (单位情况简介) 和 《申报表》(一式 3 份)报送报 高新区 人力资源 局 ( 高新区国槐街 6 号管委会南三楼 ) ,同时报送 电子版。
逾期 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
联系人:贺若毅
电 话: 0371- 6 7981520
附件: 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
20 21 年 5 月 2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