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郑州市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考生名单及集合分组,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6月2日(星期三)上午6点整。
集合地点: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熊耳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体检依据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需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1页(见附件,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确保字迹工整,并粘贴本人1寸免冠照片)一份。
(二)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指定地点集合报到,并按现场分组接受资格审查,持个人手机进行扫码。逾期未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私自携带手机、电子通讯手表、无线耳机等,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时,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领回本人通讯工具,自行离开医院。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体检费用自理(自备现金300元)。
(六)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体检现场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八)根据规定,怀孕(哺乳期)考生(未参加体能测评),待哺乳期结束后(以婴儿出生当天开始计算,6个月),再组织进行体能测评、体检。体能测评、体检均合格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九)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提前到达集合地点。
咨询电话:0371—67886257、0371—69621056
附件:
1.体检人员名单(人民警察职位)
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
3.体检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
2021年5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