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办案中心安保陪护队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办案中心安保陪护队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1 年5月21日9点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 1 -7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办案中心安保陪护队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负责好越发办案中心的安保陪护工作;配合好越发 办案中心 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保安队员每天所有岗点必须24小时连续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一年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国内注册,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中小企业;
(2)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必须持有由公安部门签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
(4)供应商所派遣的安保队员中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具有公检法或纪检部门服务经验的人员、退役军人或具有一定擒拿格斗、车辆驾驶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上人员具备一种即可);(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前)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1年5月11日9时00分至2021年5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地点: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3.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采购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3.4 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平台上传。
4.3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逾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备注:(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方式,开标活动由监督部门全程在线监督。供应商通过网络递交响应文件、远程解密,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可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开标活动由监督部门全程在线监督。
(2)供应商应将本项目涉及到的营业执照、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在响应文件中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真实性承诺书,由于模糊不清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详细地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371-56561212
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郑东新区CBD外环中华大厦19楼(CBD外环商务西七街)业务一部
联系人:贺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11057
电子邮箱:270183675@qq.com
7.3 监督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1-86198006
发布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