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 索引号:563725734/2021-00053
  • 发布机构: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机构、职能
  • 成文日期:2021-06-03
  • 发布日期:2021-06-03
  • 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贯 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指导全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参与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执法的协调工作。规范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 四 ) 负责 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 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 、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金水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

    (五)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配合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含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 、 风险监测 、 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落实标准化战略、 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区地方标准管理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 。 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

    (十四) 负责药品 (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 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五) 负责全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和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管理 。 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国家标准 。

    (十六) 负责全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监督抽检工作 。 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

    (十七)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分析研判。

    (十八) 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制度措施。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九)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 负责促进全区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二十一)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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