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 2019、2020年度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文〔 2019〕157号)要求,市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决定启动 2019、2020年度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现就高新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 一 )总部企业认定对象为复核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新设立、新迁入企业或郑州市现有企业。
(二)总部企业复核对象为已认定的郑州市总部企业 2019年度、2020年度情况复核(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本次认定及复核工作高新区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为: 6月15日至7月10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管委会南3楼财政金融局收入管理科。
三、有关事项
经市领导同意,为保障新旧政策有效衔接,更好调动总部企业发展积极性,对原确定的我市总部企业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 2017〕34号)确定的条件进行复核,相关总部企业的奖励标准依照现行实施办法进行奖励。
四、联系方式
管委会南 3楼财政金融局收入管理科
联系电话: 67981477,联系人:李丽君
联系电话: 67986589,联系人:李悦
电子邮箱: zzgxqsyb@126.com
附件: 1.《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郑财企〔2021〕3号)
2.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年度复核申报指南
3.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样式
4.郑州市总部企业年度复核申请材料样式
5.郑州市已认定总部企业名单
6.县(市、区)总部经济主管部门联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