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
(一)总部企业认定对象为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新设立、新迁入企业或郑州市现有企业。
(二)总部企业复核对象为已认定的郑州市总部企业 2019年度、2020年度情况复核(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本次认定及复核工作金水区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为: 6月15日至7月10日。请有关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619预算科。
三、有关事项
经市领导同意,为保障新旧政策有效衔接,更好调动总部企业发展积极性,对原确定的我市总部企业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 2017〕34号)确定的条件进行复核,相关总部企业的奖励标准依照现行实施办法进行奖励。
四、联系方式
区财政局 619预算科
联系电话: 63526172 联系人:常文源
电子邮箱: jsqczjysk@163.com
附件: 1.《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郑财企〔2021〕3号)
2.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年度复核申报指南
3.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样式
4.郑州市总部企业年度复核申请材料样式
5.郑州市已认定总部企业名单
6.县(市、区)总部经济主管部门联络表
7.《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19〕157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