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督办、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机关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编制局机关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党群、纪检监察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联系方式:0371—63502910
(二)综合核算评估科。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区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配合市统计局核算全区生产总值,组织核算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生产总值;组织实施对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事项的评估考核;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整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联系方式:0371—68061937
(三)统计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组织本单位的普法工作及全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联系方式:0371—63502568
(四)业务一科。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电商统计和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能源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农业、工业和建筑领域等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联系方式:0371—68061927
(五)业务二科。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研发、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劳动工资统计等工作;组织实施批零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调查;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交通业统计调查工作、服务业新增单位入库及服务业名录库更新、服务业经济普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人文社科、批零住宿、服务业等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计算全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联系方式:0371—6806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