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水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B(2021)32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79215/2021-00014
  • 发布机构: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键词:人大建议,建议
  • 成文日期:2021-06-18
  • 发布日期:2021-06-18
  • 对金水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B(2021)32号建议的答复


    对金水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B(2021)32号建议的答复

     

    梁源浩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金水区公共场所合适位置以及老旧小区建设立体停车场的建议》(第B(2021)02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三年立体停车场建设情况

    停车场建设工作是市、区民生实事之一,金水区政府非常重视。由于建成城区(尤其是中心城区)土地比较资源稀缺,金水区近年来一直将地下及地上立体停车场建设作为停车场建设工作的重点。

    2018年至2021年,金水区共新建立体停车场17处,7095个停车泊位。地下立体停车场8处,6092个停车泊位;地上立体停车场9处,1003个停车泊位。其中我区在国基路中方园路九锦台小区利用院内边角余地,先后建起两座共294个停车泊位立体车库;北环中州大道维也纳小区,扩容改造地下停车空间,建成地下机械停车场共530个停车泊位;新田360西太康路店配建地下立体停车库,共计920个立体停车泊位。

    二、立体停车场建设面临的困难

    (一)土地资源稀缺。金水区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商场、老旧社区较为集中,可利用土地较少,用于新建地上、地下立体停车场的土地资源极其稀缺。

    (二)规划制约。目前正在使用的停车场大多是平面或地下停车场。能大幅提高土地利用率的立体机械式停车场拟建项目,大多数受日照采光、红线绿线、消防安全等条件制约,难以完全符合规划建设要求。

    (三)成本回收慢。因立体停车场建设投资大,收益低且回收成本慢,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积极性不高,致使停车场建设缺乏市场活力。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科学制定规划。为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积极性,2021年市政府出台《郑州市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定(试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停车场建设联审联批相关工作的通知》停车场建设相关文件,落实停车场建设奖励政策,简化停车场建设手续。我区结合实际情况,在我区分类别、分层次推进政策落地落实。结合停车需求及土地性质实际情况,协调规划部门,见缝插针规划、建设立体停车场。目前我区按照相关联审联批政策,正在推进东风路办事处2处立体停车场和花园路办事处1处立体停车场联审联批的审核上报工作。

    (二)多元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公共停车场。按照“谁投资、谁主管、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进外资、民资共同参与开发、建设和经营立体停车场;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利用自有闲置土地自建、合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鼓励对现有停车场进行升级改造扩容增量。2021年我区利用社会投资正在推进旅游热力公司、新北站、新田360—国贸店3处立体停车场1000个停车泊位的建设工作。

     

    2021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3903522

    联    系    人:陈  阵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