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力度联合执法取缔学前班违规办学”建议的答复 对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61号建议的回复

  • 索引号:416048868/2022-00002
  • 发布机构:惠济区教育局
  • 关键词:关于“加大力度联合执法取缔学前班违规办学”建议的答复
  • 成文日期:2021-06-15
  • 发布日期:2021-06-18
  • 关于“加大力度联合执法取缔学前班违规办学”建议的答复 对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 61号建议的回复

    戴红梅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 加大力度联合执法取缔学前班违规办学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惠济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 现阶段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衔接不够紧密等原因, 致使学前班依然存在。这些学前班的开展不仅有悖于 “严禁小学化倾向”,还存在着消防、食品等安全隐患。为了保障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惠济区学前教育规范、健康发展,区教育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来对学前班进行综合治理。

    一、 加强宣传

    一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影响作用。通过在社区及公共场所张贴公告和媒体公开宣传等方式,让群众和家长充分认识无证学前班的危害性和治理的重要意义,告诫家长不送孩子去无证的学前班就读,形成共同抵制无证学前班的良好氛围,推动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二 要注意方式方法。把依法行政和耐心疏导结合起来 ,防止激化社会矛盾。

    二、建立台账

    由区教育局联合各 镇(办)进行 拉网式排查 , 建立学前班管理台账; 各镇(办) 要及时掌握规范整顿工作进度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

    三、多措并举,分类治理

    学前班治理应按照 “属地负责、疏堵结合、平稳取缔、长效管理”的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类指导和标本兼治,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

    一方面,对办学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学前班,将联合相关局委和所属镇(办)坚决予以取缔;另一方面,对基本符合办园条件的学前班鼓励其举办为幼儿园,落实整改措施,适当延长整改时限,提高办园条件,由所属镇(办)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暂存期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通过整顿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学前班常态化管理机制,促进惠济区学前教育健康科学发展。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