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 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 2020 〕 14 号)、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办〔 2021 〕 6 号) 《管城回族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实施细则》( 管办〔 2021 〕 7 号) 精神,现将申报 2021 年度管城回族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团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对象
各类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在管城区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单位为管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二、 重点领域
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数字经济产业领域。
三、类别及条件
(一)高端创业团队项目
1. 团队带头人应达到河南省或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 A 类或 B 类,能够全程指导项目实施。
2. 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 3 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 1956 年 6 月 1 日后出生 );与依托企业签订连续 3 年以上工作协议并实际参与项目实施,每年 4 个月以上实际在郑工作。
3. 团队成员结构合理、稳定,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长期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4. 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5. 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创新性强,能够引领支撑我市相关产业关键技术实现突破。
6. 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执行期不超过 3 年。
7. 高端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应在 3 年以下( 2018 年 6 月 1 日后注册 );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中,团队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所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总体股权不低于总投资的 35% 。企业具备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装备和生产条件。
(二)创业领军团队项目
1. 团队带头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 5 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任职经历,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1966 年 6 月 1 日后出生 ),每年 6 个月以上实际在管城区工作。
2. 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 3 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1966 年 6 月 1 日后出生 );与企业签订连续 3 年以上工作协议且涵盖项目执行期,全程实际参与项目实施。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3. 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 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5. 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执行期不超过 2 年。
6. 创业领军团队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应在 3 年以下( 2018 年 6 月 1 日后注册 );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中,团队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所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总体股权不低于总投资的 35% ;企业具备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装备和生产条件。
(三)创新领军团队项目
1. 团队带头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 5 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任职经历,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1966 年 6 月 1 日后出生 ),每年 6 个月以上实际在郑工作。
2. 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 3 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1966 年 6 月 1 日后出生 )。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核心成员与依托企业签订连续 3 年以上工作协议且涵盖项目执行期,并全程实际参与项目实施。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 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不少于所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执行期不超过 2 年。
4. 引进创新领军团队的企业成立时间应在 3 年以上(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注册 ),拥有相关领域的省级(含)以上研发平台或经市级(含)以上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 3% ,配套支持措施完善,为团队从事项目配足科研资金,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各类要素。研发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
(四)申报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管城区行政范围内注册并依法经营的企业;
2. 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
3. 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应绝对控股。
(五)其他要求:
1. 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际控制人相同的企业视为同一家依托企业,同一法人创办的企业视为同一申报主体 ;
2. 涉密项目不得申报;
3. 申报单位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仍在惩戒执行期内,或有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的企业不得申报;
4. 申报创新领军团队项目,申报单位上年度无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未完成上年度研发统计的)企业不得申报;
5. 已获得“智汇郑州· 1125 聚才计划”资金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企业不得申报;
6. 已承担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郑洛新国家自创区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专项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创新创业团队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 1 );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2 );
(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 3 );
2. 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人才引进协议或合同、全职引进人员证明、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等其他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 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市级以上研发资质证明、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4. 企业营业执照、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防伪二维码)或验资报告( 2020 年 1 月 1 日后注册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5. 企业实际到位资本需 提供企业实际到位资本证明;创新领军团队项目需提供 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证明材料(如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
6. 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附件 1 至附件 3 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并装订, A4 纸双面打印,胶装,白色封皮,标注目录,在书脊上标注人才团队姓名、申报类别、单位名称,一式四份(含区县主管部门留档 1 份,下同)。 PDF 格式电子材料一份,命名规则:县市区规范简称 申报人(带头人) 项目类别 申报书,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计划任务书(附件 4 )。 A4 纸双面打印,胶装,白色封皮,单独装订,一式四份。 PDF 格式电子材料一份,命名规则:县市区规范简称 申报人(带头人) 项目类别 任务书,与纸质材料一致。
五、申报程序
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按照区级和郑州市“逐级遴选、逐级支持”的要求,分为区级入选支持、郑州市入选支持两个步骤实施。
1. 区级入选支持。企业填报所需的申请材料后,提交至管城区科技局,由区科技局负责 本区域范围内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立项工作,确定入选项目及支持额度。
2. 郑州市入选支持。将在我区立项并支持 50 万以上的项目推荐参加郑州市筛选,由郑州市科技局负责确定入选项目。入选后郑州市财政局根据我区实际拨付情况进行等额资助。
六 、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 2021 年 7 月 10 日前企业须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管城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 66375658
联系人:安惠清 帖 霞
邮 箱: gcqkjjzhk@126.com
附 件: 1. 管城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书
2. 管城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提纲)
3. 管城区科技计划项目承担(申报)单位
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
4. 管城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任务书
5. 管城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
管城回族区科学技术局
2021 年 6 月 15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