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相对人:
为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两年清理一次,并公布清理结果”。在2017年清理的基础上,我市自2020年9月启动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共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74件进行梳理,其中继续有效191件,废止83件。现面向企业和公众征求意见,请您于2021年7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新郑市司法局法制审查备案科。
联系电话:0371-56920038
邮箱:sfjfzsbk@163.com
附件:《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