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案

  • 索引号:005303967/2021-00019
  • 发布机构:登封市公安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应急,应急管理
  • 成文日期:2021-06-22
  • 发布日期:2021-06-22
  • 登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辖区国道、省道、县道、城区道路及通往旅游景区的公路和山区险路、事故多发路段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恶劣天气给车辆通行带来的不良影响,保障全市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对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提前预警,及早准备,快速行动,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和事故现场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坚决遏制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严重交通阻塞。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耿宏伟任组长,大队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执勤中队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对实施本预案的检查、督导,并对重大事件及时向支队、市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三、职责分工

    (一)大队领导负责全体警力的协调指挥,统一指挥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制,同时负责与相关单位联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

    (二)各执勤中队负责本辖区公路的交通秩序疏导、路口执勤、清障和封闭。遇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交通堵塞、断行或影响车辆安全通行时,应及时派出警力进行疏导或封闭交通。

    (三)事故科负责全市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有事故接处警的中队负责本辖区内的事故勘查和处置,及时接处警,快速恢复交通。

    遇有恶劣天气,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反应,协调一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序、有效地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对因工作失职或疏于防范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建立三级预警机制。

    (一)黄色预警

    发布黄色预警时,大队值班领导迅速进入大队指挥室,各勤务中队明确一名副职带领中队全部警力第一时间到达辖区主干道和主要路口、易堵路段、低洼地区、上下坡道等危险路段,加强对道路的巡逻管控和疏导;加强对本辖区道路和执勤岗位的巡查和车辆分流,避免引发区域性交通拥堵。

    (二)橙色预警

    发布橙色预警时,除了按黄色预警的要求执行外,大队领导全部进入工作状态,中队长一线指挥,及时上报辖区道路情况,中队全部警力在第一时间到达本辖区危险点段,根据情况上报大队后实时进行交通管制。

    (三)红色预警

    发布红色预警时,除了按橙色预警的要求执行外,值班大队长要进入大队指挥室指挥,其他大队领导全部深入分管辖区中队,一线指挥;大队机关警力进入备勤状态,根据情况需要由指挥室指派;各中队全体人员一律停止休息,进入工作状态,对危险点段看死守劳,危险路段全部封闭。

    四、组织实施

    (一)广泛宣传,全力动员。

    宣传科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道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驾驶知识,增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温馨提示。

    (二)准备物资器材,未雨绸缪。

    各中队要定期对现有的巡逻车进行全面的检查、保养和维修,配备勘查工具和警示标志,并协调交通、市政等部门做好用于应急处置的清障工具、防滑链、大沙、煤渣、融雪剂等各项物资的储备工作,同时,所有民警携带的通讯工具要保持良好畅通。

    (三)预知天气信息,争取工作主动。

    要与气象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天气信息联系机制,及早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早预知天气状况。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动,争取工作主动。

    (四)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动。

    要与交通部门、市政部门、旅游景区管理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长效联络配合机制,发挥合力,共同做好在恶劣天气下所辖国道、省道、城区道路及通往旅游景区的公路和山区险路(尤其是坡道、弯道)和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对三级以下的山区公路(尤其是三皇寨风景区、太室山景区等)遇有大雾造成能见度低或冰、雪造成路滑难行等有碍车辆安全通行的天气,各中队要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禁止客运车辆通行,避免发生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协调交通、市政、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人力和除雪(冰)机械设备,在恶劣天气开始时就及时清扫并喷洒盐水或融雪(冰)剂,并准备炉渣、大沙、防滑链、牵引绳、草垫子等防滑抢险物品,对险段进行现场维护并设置警告标志,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避免严重交通阻塞现象的出现,同时,与消防、卫生部门实现快速联动,建立抢救伤员的“绿色通道”,保障过往车辆和行人的交通安全和畅通。

    (五)掌控交通状况,采取应对措施。

    一旦出现恶劣天气,大队将指令全体人员按预案立即行动,全体民警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并加强巡逻控制,了解路面情况,包括大雾、冰雪路段的起止地点、变化趋势、能见度、路面摩擦系数、交通流量、事故等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和协调调度。同时,向大队汇报路面秩序和事故情况,以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六)快速处置事故,防止交通阻塞。

    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中队和辖区中队应迅速出警,在到达事故现场后,辖区中队民警要正确疏导交通;事故中队民警要快速勘查现场,对那些案情简单,损失轻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争议的交通事故,要适用简易程序迅速处置交通事故,撤离事故车辆,恢复交通畅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如发生多起事故,事故中队应分多个事故勘查小组,同时勘查现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预警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对辖区道路出现的恶劣天气情况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领导接到辖区内恶劣天气预报后应立即上路巡查,靠前指挥。

    (二)加强值班备勤,服从统一指挥。中队值班电话要24小时有人值守,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为备勤人员,要做到一呼百应,服从统一调遣和指挥。

    (三)做好民警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为民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并加强民警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养成注重安全的自觉性。巡逻过程中要警灯长亮,警笛常鸣。勘查现场、疏导交通要规范执勤,全部着反光背心,严防民警发生意外伤亡事件。

    (四)加强信息报告制度。如出现因雨、雪、冰冻造成路滑难行、水毁、沉陷、塌方、大雾造成能见度低或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堵塞、断行等情况,各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大队报告,由大队组织实施交通管制,该分流车辆的分流车辆,该封闭道路的封闭道路。

    附1:各单位恶劣天气下执勤路段及警力

    附2:各机关各科室备勤警力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 附1:各单位恶劣天气下执勤路段及警力.doc
  • 附2:机关各科室备勤警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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