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召开镇村干部会,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印发“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抽调农业、国土、规建等部门骨干力量组建专班,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实效。
二是加强宣传,增强意识。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流动宣传车等广泛宣传清理整治“大棚房”的相关政策法规,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公共文明意识,消除侥幸心理,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制止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排查,夯实责任。按照“逢棚必进、全覆盖、无遗漏”工作要求,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拉网式排查,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对排查结果拍照留存,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切实把整治工作做细做实。
四是加强监管,落实长效。严格落实整治工作要求,强化督导问责,对在清理整治中瞒而不报、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村严肃追究问责;建立镇村联动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和源头管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推动监管长效化。
截至目前,全镇共排查设施农业大棚1487个、1633.5亩(塑料大棚1432个、1516.5亩,日光温室53个、106亩,连栋温室2个、11亩),经鉴定,均不属违规“大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