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区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业树立以质取胜 的 发展理念,发挥质量标杆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 , 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工作的意见》(郑港 〔 201 5 〕 65号)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港 〔 201 5 〕 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实施 2021 年度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 评选 的有关 事项 公告如下 :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主任质量奖的 申报 范围: 制造业、服务业 、 工程建设、现代农业 等行业中 优势骨干企业或组织 ,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 日 至 2021年 9 月 30 日 。
二、申报条件
1.依法 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 备 法人资格, 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合法运营 三年以上 ;我区新招商的电子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可放宽至二年以上(含二年) ;
2.积 极 推行和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 1 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经营绩效和作出突出社会贡献(提供包含 3 年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 量水平、经营收入、 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区内同行业 前列 ,最近 3年未发生亏损 ( 新招商的电子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二年 ) ;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 , 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 前列 ;
4.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突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 荣获驰名商标、 名牌产品、 高新技术和 优秀 服务品牌、 工程质量奖 等称号的 单位 可优先推荐申报 ;
5 . 连续 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产品连续3年经市级以 上(含市级)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 新招商的电子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二年 );
6 . 凡有《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主任 质量奖。
三、评审标准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 质量管理体系( GB/T19001)、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 。
四、 评定程序
1.申报。凡符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申报书》,向郑州航空 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主任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办公室(以下简称 “评审办”) 提出 申报。
2.受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评审办在规定的时限内, 做 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申报条 件的,告知 申报单位 受理结果,并提交至相关专家评审组;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评审办将相关结果反馈到 申报 单位。
3.评审。相关专家评审组依据《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GB/T19001)、《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 组织评审。
4. 公示。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审定表彰。对获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的单位,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主任质量奖奖牌和奖金。
五、有关事宜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是 管委会 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各 部门和 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推荐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申报区 主任 质量奖。要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
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的相关政策文件、申报 书等 可登录邮箱 : hkgqzrzlj @163.com,密码: 0147258369
进行下载。
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 申报书电子档与纸质版请于 2021年9月30日前送至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 质量强区 ”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电话: 0371-86199689
地 址 : 郑州 航空港区 经济综合实验区 金 港大道与 星港
路交叉口 新港 办公区 2号楼45 5 室
附件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主任质量奖申报书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 质量强区 ”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 21 年 6 月 21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