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索引号:005252661/2021-00027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双随机一公开”
  • 成文日期:2021-06-25
  • 发布日期:2021-06-25
  • 郑州市民政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事项类别

    抽查方式

    检查部门实施层级

    抽查依据

    是否开展联合抽查

    1

    市民政局

    对社会团体遵守登记管理法规情况的检查

     

    登记的社会团体

    1.章程、内部治理机制、规章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2.业务活动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3.财务核算和管理情况;4.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情况;5.信息公开情况;6.党建活动情况;7、涉企收费、集资融资、开展评比表彰达标和论坛活动等;8、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财务审计

    市本级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0号, 国务院令第666号 修订)第24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第二条;

    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社会组织“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规程》豫民文〔2016〕186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等。

    2

    市民政局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登记管理法规情况的检查

    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1.章程、内部治理机制、规章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2.业务活动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3.财务核算和管理情况;4.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情况;5.信息公开情况;6.党建活动情况;7、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财务审计

    市本级

    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251号)第19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第二条;

    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社会组织“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规程》豫民文〔2016〕186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等。

    3

    市民政局

    对公墓管理的检查

    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

    1.经营审批;2.经营管理;3.墓区建设;4.服务品质。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本级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第三条;《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三款;《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郑州市公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4号)第六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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