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郑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通知

高新区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1年度郑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通知 》,现开展 2021年度郑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技术转移活动的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稳定的技术转移项目来源,积累了一定数量的技术转移项目,并具有进行技术转移的成功经验;

2. 有符合条件的固定经营场所,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

3. 有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专职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科技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

4. 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在区域内有良好的信誉;

5. 有较显著的服务业绩,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度促成并在郑实现技术转移5项以上或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100万元;

6. 申报当年及上一年内未列入郑州市信用中心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7. 上年度纳入研发统计范围但研发费用统计为零的四上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系统登录。

登录郑州市科技局网站( http://zzkj.zhengzhou.gov.cn),点击“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跳转“ 河南政务服务网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登录(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项目填报。

申报单位在线填报《郑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认定申请书》并上传附件,填报的数据及资料须真实有效,上传的各类附件均要求为 PDF格式。

申报单位需上传以下附件:

1. 主要业务骨干的学历、职称、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

2. 逐一上传促成的技术合同及对应材料原件扫描件,每个促成的技术合同应包含以下材料:

( 1)上年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与供需双方所共同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未涉知识产权除外),即三方合同;或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与供、需方签订的委托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及所促成相关的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未涉知识产权除外)(吸纳方在郑州);

( 2)对应的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导出的技术合同登记表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 3)对应的上年度技术出让方开具给技术受让方的收款发票、进账单以及申报单位促成技术合同的相关票据;

3. 上年度技术转移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审计报告需带验证码及单列技术性收入金额);

4. 上年度组织交流活动、技术培训、讲座和服务企业情况证明材料(如文字、图片或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5. 其他能够证明机构开展技术转移情况及业绩的辅助材料扫描件。

6. 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申报)单位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网上审核。

市县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形式审查。

(四)材料报送

网络服务器开放时间: 2021年7月1日8:30——7月29日17:00; 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书(带条形码,含全部附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7月26日前报送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郑州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郑州市科技局成果处郑冠彬 67180459,郑州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李霞  67171058。

2.申报单位账号注册、审核与管理

郑州市科技开发中心王瑜 67185914、QQ群771201511。

3.项目填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郑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67183377。

涉及申报帐号统一身份认证问题的,请查看 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用户统一身份认证操作手册 。建议使用 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高新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科技办公室 穆宁威

电话: 67983663

地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 6号高新区管委会3楼南侧第3间办公室

邮箱: 1477103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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