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8075004X/2021-00057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审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关键词:财政成文日期:2021-06-10发布日期:2021-07-01体裁:通知文号:财预〔2021〕61号生效日期:2021-07-01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21年6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1日
附件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