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八一慰问优抚对象慰问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索引号:681752039/2021-00052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关键词:公告
  • 成文日期:2021-07-01
  • 发布日期:2021-07-01
  • 体裁:公告
  • 文号:郑港财采磋商-2021-13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八一慰问优抚对象慰问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八一慰问优抚对象慰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1-13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八一慰问优抚对象慰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11,470.00元
    最高限价:151147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郑港财采磋商-2021-13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八一慰问优抚对象慰问项目二次1511470151147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申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且不得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3.2其他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单位的纳税及社保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网上查询截图或者由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查询打印出来提交磋商小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01日 至 2021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采购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0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无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签到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张中雷
    联系方式:13623812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八一路南兴业大厦院内西楼3层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方式:17613140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8530755999
    附件
  •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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