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方便群众投诉。现将网上投诉、手机信访及高新区领导手机信访号码公布如下:
一、网上信访投诉指南
领导电子信箱。信访人通过百度搜索“河南省信访局”(网址:http://xfj.henan.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省委书记信箱或省长信箱”即可进入领导电子信箱。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注册”或“登录”后进行投诉。领导电子信箱可随时通过网站提交,可随时查询信访件办理情况,可对信访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二、手机信访投诉指南
手机信访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手机APP、短信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一)手机信访事项投诉方式
1.APP信访(安卓版)。信访人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河南省信访局官方网站首页的APP信访二维码(安卓版),下载注册登录后,以文字、文档和图片形式提出诉求和建议。
2.微信信访。信访人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河南省信访局”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扫描河南省信访局官方网站首页的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后,以文字、文档和图片形式提出诉求和建议。
3.短信信访。信访人通过按照“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反映的具体事项及发生地”的格式编写手机短信,以文字方式发送至手机信访公开号码,提出诉求和建议。手机只接收短信,不接听电话。
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张红军 15617701169
高新区信访局局长 曲 博 15617525112
三、网上信访、手机信访事项受理范围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四、网上信访、手机信访事项不予(不再)受理范围
对以下情形,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不予(不再)受理:
1.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4.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
5.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实事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6.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7.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