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1年7月2日对郑州驰恒电热元件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硅钼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驰恒电热元件有限公司 | 郑州驰恒电热元件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硅钼棒项目 | 登封市大金店三里庄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 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驰恒电热元件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三里庄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总投资500万,环保投资20万。总占地面积5347m 2 。本次扩建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利用东北侧现有空置厂房(厂房使用面积500m 2 ),扩建年产100吨硅钼棒项目,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 | 废气:投料粉尘、破碎粉尘经收集后进入4#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烧结烟尘、磨削粉尘、切割粉尘、喷铝粉尘经收集后进入5#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木加工粉尘经收集后进入3#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颗粒物:浓度排放限值30mg/m 3 ),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颗粒物: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 m 3 )的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厂界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同时满足《郑州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细则》(郑环攻坚办[2019]115号)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40-2018)要求。 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高盐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抽粪车抽走,不外排。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球磨机、压块机、破碎机、搅拌磨、压滤机、砂轮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安装减震基础,车间隔声,隔声罩,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由原料厂家回收再利用;木加工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烧结、磨削、切割、喷铝除尘系统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上料、破碎除尘系统粉尘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机油、废液压油采用专用容器集中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10m 2 )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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