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残联
适用范围:
申请郑州市低保家庭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实施依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低保家庭的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 2009 〕 48 号)
申请材料:
1. 持有二级残疾人证;
2. 本人低保证;
3. 户籍在新郑市;
4. 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接受治疗帮助。
注:社区入户调查是否属实。
承诺时限:
7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1-62601996
投诉电话:
0371-85900661
办理地址:
新区便民服务中心(新区翔云路新区管委会一楼)
公交线路指引:
市内乘坐 201 路公交到剑桥郡小区下车东100米新新家园北门
结果领取方式: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