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适用范围:
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认定
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实施依据:
1.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郑政〔 2014 〕 28 号);
2.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通知》(郑民文〔 2010 〕 120 号)
申请材料:
1. 《郑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1 份);
2.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收养证或其他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 份);
3. 残疾人证、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优抚对象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等(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 份);
4.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单位的单位开,无单位的社区开);
5. 拆迁协议、归侨生活补助费证明、领取一次性补偿金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6. 房产证明;
7. 申请人近期一寸彩照 3 张;
8. 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
9. 有关裁决、判决、协议等。
承诺时限:
20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1-62601996
投诉电话:
0371-85900661
办理地址:
新区便民服务中心(新区翔云路新区管委会一楼)
公交线路指引:
市内乘坐 201 路公交到剑桥郡小区下车东100米新新家园北门
结果领取方式:
便民服务大厅窗口领取